今年3月15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,将于10月1日起施行。为帮助我市国家工作人员深刻理解和把握《民法总则》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,昨天上午,市委组织部、人社局、司法局、法宣办联合举办第六期“公务员大讲堂”暨“法治讲坛”,邀请国内著名民法学者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张谷教授讲解《民法总则》相关知识。
张谷教授生动阐释了《民法总则》的基本规定、自然人主体制度的新发展、法律行为和代理以及诉讼时效方面的新规定,对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。
市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局等90余家市级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市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学员及在通高等院校工作人员800余人聆听了讲座。